十一月己卯
易如昨而書傳則誦第七第一二夕侍 父主往省工判嶝墓所
誦書第五六七夜觀附耳離畢尙遠附耳在春間已離畢星矣
五六七八
十一日己丑
日壬辰冬至
材則析長補短可比於昨年草材之價高亦莫非時勢之所使方今百物價三四倍於往昔米價則錢一兩入鼎米四升猶不滿豈有藥價獨不騰之理乎云云
日甲午
十日戊戌
夕飯于姜子明家宿于其里書齋蓋自春間余與姜子明共歎工夫之未成言玆念玆別欲擇一精室從今冬爲共苦幾年之計余謂余之從兄齋室源水齋最幽靜歸告于家得諾於 兄主與從兄主傍求齋
直且八月科擧回路入五柳洞稟得讀書箴語於曰新丈鄭義林氏而猶未得乘幾稟達於父主矣去月始得稟達則 父主曰不可汝自身負笈從師則雖千里可也豈可無師獨工乎不可不可自
是厥後余間數日懇請終不得請而至于今日 震怒不許故將辭失信於子明次余作是行噫凡事豈可不先稟於 父母乎一不先稟之罪遽至
以失信於齋直之下人冀鉉汝之此三處失信固是幸也不先稟於 父母而若不有如此之失信則安知其後日又不有不先稟之事乎冀鉉世間不識字不讀書之人將有所爲必
稟 父母而先與友人相約之事乎 父母主方
二十三日辛丑
姜子明家夜共覽蘆沙集若干
序
可知也誦書自初至三課四年所係
云室人隨福用偕往龍井里余誦書自初至第四課自六年至九年所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