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先鋒陣書目
巡撫統衛兩營將卒出陣班師時午料不恒繩鞋價未推於完營條爲九千九百九拾捌兩伍錢捌分尙未推給者言念軍情實所未安故玆以後錄牒報而待處分擧行計料事
開國五百四年三月十三日辰時 先鋒 李
後
錢一萬九千八百二十五兩七錢四分內
四百五十二兩三錢綾州興陽已推條除
在一萬九千三百七十三兩四錢四分
四百二十六兩六錢敎導所移來條
一百九十九兩五錢四分正月二十一日全州一日條
實合壹萬九千九百九拾捌兩伍錢捌分內
一千兩先來於錦營已推
二千兩追來未推自錦營推尋次
七千兩京換來自度支衙門推尋
實推尋條九千九百九拾捌兩伍錢捌分
國用窟絀惟我將兵之所共知者則今於還軍之後不恒等費不當更言錦營任置條六千五百三十八兩一錢四分特爲發關推給是在果餘條段永勿擧論宜當向事
十七日
軍務衙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