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令
一 貴隊中所謂敎長者於羅州府捕捉官吏討索情費錢或二百兩或百兩鞭笞督促故下吏輩皆逃散云此等敎長卽自貴隊嚴明査實結縛其人指名押送本隊可也
二 貴隊中糾飭以下兵丁二百八十四名內依軍令受貴官指揮者爲二百名第一中隊增加兵爲三十名合二百三十名外餘員五十四名直還送羅州可也
三 別軍官黃凡秀有所未詳處付之捕縛事
皮封前面
於木浦附近
左先鋒陣李圭泰 殿
此書簡袋ハ受領ノ後傳令使ニ返附スヘシ
到着時刻 月 日午 時 分
受領地 於
受領證
皮封後面
速度 十 十十 十十十
發簡時間 十二月十一日午後一時 五分
在羅州 謄
總指揮官南小四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