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 二月三日午前十一時三十分
着 月 日午 時 分
發簡地 於羅州
受簡者 右先鋒李圭泰 殿
發簡者 總指揮官南小四郞
一前日到靈岩待命事本隊亦待政府命令欲通於貴隊爲計矣今聞自巡撫營直令于貴隊云依其令施行無妨事
二貴部下統衛兵在於此處者卽日向靈岩起送事
三貴官有面話事歸路暫到羅州相面可也
於靈岩
右先鋒李圭泰 殿
此書簡袋ハ受領ノ後傳令使ニ返附スヘシ
到着時刻 月 日午 時 分
受領地 於
受領證
速度 十 十十 十十十
發簡時間 月 日午 時 分
在羅州
總指揮官南小四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