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國五百四年乙未三月二十六日罪人李埈鎔再次
間間相逢耳
白
裁判所 協辦李在正
之於深究之列
稱之以他道者比比有之故不必留心於其所居住故耳
湖南金國善則亦居於湖南唯韓祈錫則未詳
而至於明證之旣著則稍不饒恕矣大抵立法之意府縣之令
依於部令部之令依於閣令閣之令依於 勅令勅之令依於
法令故法令一定則雖以
大郡主之至尊而不得據之汝雖貴在 王室之至親而在法
吾所按律而已假使汝賤在平民之列而情有可原則吾必寬假
矣而況此案非但關於人命而係是不倫之科其在結案之日
稍有一毫未盡於法理者則雖擧世非之而吾所不少損焉雖
擧世是之而吾所不少增焉汝其洩盡腸肚曲暢情狀無有
所隱無有所悔焉
而至於明證之旣著無辭可解則雖伏辜而無恨也
參議張 博
主事奇東衍
李熙悳
鄭勳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