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國五百四年乙未四月十一日罪人李埈鎔四次
白
特別法院 判事張 博
於令監其在審愼之道宜倍悚仄焉
於流言之日至如宗下生方帶將任有嫌耳目期欲陳疏蒙
遞云耳
大內出示故詳知其裏許耳
大內出示之許李供辭與李泰容同看而至於他宰亦於
其時皆爲會看耳
也
及於汝耶
緝敬
論則李泰容朴準陽之姓名俱爲露出於許之所供則李也必
論配而後已
侍生先之若李也論配則朴也亦當論配金允植曰子之言固宜
大臣酬酌之說及之則総理曰子姑止之第當有道理云故
更不提起其說矣
主事金基肇
奇東衍
鄭勳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