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國五百四年四月十四日罪人朴準陽三招
特別法院 判事 張 博
是內務主事故因而相知耳
鄭耳
坐談之久至於一食之頃乎
事乎
外國大得名望然後歸來則可費十年而 主上已爲衰
老世子別無大德伊時外國名望本朝物情自然歸之
是不勞而得也云
則傳播於李秉輝者也汝之於李埈鎔果無此等
所敎乎
以下之說實是夢寐所不到也
實非他人可比而全眛
聞見之意也
此非指汝及李泰容乎
泰容乎
輝所招中露出鄭寅德書中李台朴令所指者故
問李台朴令之爲誰則曰李是李泰容朴是朴準陽而此
札亦是鄭之親筆則此書中所謂兩令焉得不致疑於汝及
李泰容乎
一次對質後如有形跡之顯著而難掩者則雖死無恨也
主事 金基肇
奇東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