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號
判決宣告書原本
京畿道安城居時任全羅道寶城郡守
被告 柳遠奎
年四十六
右記者는柳遠奎가寶城郡守로任地駐在中에셔東學黨에通
謀야地方安寧을害가致疑야本衙門裁判所에拿交
야審問을另行則被告가管轄地內에셔昨年中에東徒가凶暴
를逞되能히制止치못事件은自服이分明東徒와
通謀야共히凶暴를肆行證憑은的確지앗닌지라
右에理由로以被告에柳遠奎을無罪放送事라
開國五百四年三月初十日 法務衙門權設裁判所宣告
法務衙門 協辦李在正
參議張 博
主事金基肇
吳容默
會審
京城駐在日本帝國領事內田定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