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號
判決宣告書原本
京城貞洞時任全羅道礪山府使被告柳濟寬
年四十九
右記者柳濟寬이가礪山府使로任所의駐在야東學黨과和應고民間의擅斂엿다
기로本衙門裁判所에拿交야審問을另行則被告가昨年에東徒가管轄之內에셔橫
肆되能히制止치못事件은自服이分明나東徒와和應證憑은的確지못고
惟擅斂은明證이有니其所爲는大明律受贓篇因公擅科斂明文을照야處罪거시니라
右에理由로以被告에柳濟寬을杖六十에處노라
開國五百四年三月 日 法務衙門權設裁判所
宣告
法務衙門 大臣徐光範
協辦李在正
參議張 博
主事金基肇
吳容默
會審
京城駐在日本帝國領事內田定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