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縣監爲下帖事。官莅屬耳。狀未察隱。而歲値大饑。民情怨嗷。閭里之官。仳離相續。目前之憂。其亦殷矣。本面各里。如有不能自食。扶携出境之民。自該里這這挽畓。擇其族戚及隣里中力可濟活者。使之出義救護。而其中最無依難救之人。亦卽抄報。以爲自官安接之意。
纔已別飭於面洞任是在果。荒年濟飢。莫大之政也。不可專委於面里任鄕約長。到卽眼同面任。遍行各里。這這察飭。無使匹夫匹婦。不獲其所。而至於無依抄報之節。亦須猛惕擧行。俾無循私濫冒之弊宜當向事。合下仰照驗施行。須至帖者。
右下帖。邑鄕約長準此。
癸巳十二月日 發。
帖 (署押)